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北京市、总公司有关财务、会计、税收、金融、国有资产管理、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规和制度。
2、熟悉国家税法,纳税申报
3、组织拟订、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、利润分配、收益收缴以及(资产经营责任书)经营合同中涉及资产、效益、收益分配的方案及措施。
4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、成本管理、会计核算、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及会计监督检查、指导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,纠正违规,堵塞漏洞。
5、编制财务收支计划、信贷计划、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。
6、进行成本费用的计划、控制、分析和考核,制定降低消耗、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,提高经济效益。
7、抓好工程结算及工程款追收工作。
8、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查,协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,协助调解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。
9、制定企业风险控制方案,杜绝风险的发生。
任职资格:1、财会专业大学以上学历;
2、有会计证及会计师职称;
3、5年以上相关财务工作经验;
4、熟悉财务核算流程,有不断学习的意愿和能力;
5、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,组织协调能力和承压能力。
工作时间:每周一------周六 早8:00----17:30;